失信被执行人 |
宋从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9********0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229民初447号 |
案号 |
(2021)渝0229执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渝0229民初447号 一、被告宋从容偿还原告罗清章借款本金80,000元及截止2020年4月22日止的利息40,000元,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本息50,000元(利息40,000元、本金10,000元),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下余借款本金70,000元; 二、若被告宋从容未按期偿还以上任何一笔债务则剩余债务提前到期,原告罗清章可以一并申请执行,并以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4月22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至本金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原告罗清章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