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云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2********07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32民初965号 |
案号 |
(2021)云2932执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李云志、叶桂花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给原告李树先房屋受损的经济损失52263.3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