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孟生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29********551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内0703刑初1号 | 
| 案号 | (2021)内0703执287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王孟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罚金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2月24日起至2018年4月23日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法院 | 
| 省份 | 内蒙古 |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