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抚顺源威燃料物资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4********XB2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11民初992号 |
案号 |
(2018)辽0111执2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 一、被告抚顺源威燃料物资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沈阳惠发物资有限公司81770元及利息2000元,合计837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8-11-09 |
发布时间 |
2018-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辽0111执2059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09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588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宝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423MA0UA5XB2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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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孤家镇大孤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