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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523********3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928民初573号
案号
(2018)陕0928执8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旬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陕0928民初573号一、由被告王强偿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4000.00 元和借期内利息 3995 元,并按照年利率 24%承担自 2017年 5 月 15 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限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李力、李宁、旬阳县盛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李力、李宁、旬阳县盛荣汽车销售7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强追偿。三、驳回原告要求被告王翡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四、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旬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8-11-30
发布时间
2018-1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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