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9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12民初208号 |
案号 |
(2016)鲁0812执6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安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欠原告刘广俊债务本金1485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计付,从2015年6月1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4-05 |
发布时间 |
2017-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明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颜家村东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