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酒道师酒类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44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阳民初字第2199号 |
案号 |
(2021)川0502执恢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远岗、泸州酒道师酒类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刘良慧借款1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6月12日按月利率1.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000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合计152500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远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30644968186 |
登记机关 |
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群力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