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襄阳市万里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606民初756号 |
案号 |
(2019)鄂0606执4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樊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潘艳华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樊城支行截止2017年9月19日信用卡借款本金112470.86元、利息66028.44元、分期手续费2700元、逾期还款违约金(滞纳金)6092.68元,合计187291.98元;从2017年9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实际拖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利息,并按实际拖欠的借款本金和手续费之和为基数的5%支付滞纳金。上述借款利息、手续费、滞纳金综合利率不得超过借款年利率24%;二、被告襄阳市万里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亮对本判决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襄阳市万里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亮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被告潘艳华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发布时间 |
2019-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鄂0606执45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14 |
执行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7291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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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停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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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襄阳市襄州区云湾(天润汽配城1幢112-1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