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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金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0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32刑初66号
案号
(2021)云2932执1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后续治疗费共计199000元,扣除已支付19000元,剩余18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80000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2021年5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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