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段学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25********1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925民初508号 |
案号 |
(2021)云2925执1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段学情、吴奇焕共同偿还原告黄慧麟、陈志林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承担从2015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千分之六计算的利息(限期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6770元,由被告段学情、吴奇焕承担(限期同上)。(注:案件受理费6770元未交已退请先予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5-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