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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忠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2********18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521民初4501号
案号
(2019)黔0521执3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贵州亿成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忠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大方县慕俄格出租客运有限公司购车款125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400元,由被告贵州亿成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忠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方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9-01-24
发布时间
2019-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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