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阚玉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524********13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002民初1485号
案号
(2021)鲁1002执15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阚玉红支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借款本金24295.34元,利息4029.10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383.54元(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方式及标准计算);二、阚玉红给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本案律师代理费4700元;三、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330元,由阚玉红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