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齐工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62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02民初4408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山东齐工机械有限公司应偿还申请人本金6000000元、利息200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10867.92元、公证费970.87元,并支付2017年10月4日起以6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申请人预交的案件受理费2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申请人山东齐工机械有限公司承担。其他被申请人聊城市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双赢管业有限公司,聊城市辰宇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山东联亿重工有限公司,赵建军,卢英霞,赵成龙,张文成,郗芳芳等对以上所有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郗芳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1326203254B |
登记机关 |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祥光生态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