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明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3********1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藏0202民初1134号 |
案号 |
(2021)藏0202执2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明勇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林诗武付清材料款200 000元;二、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其它争议。本案诉讼费4 585元,减半收取2 292.5元,由被告杨明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时间 |
2021-05-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