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承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8********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8民初1314号 |
案号 |
(2021)黔2628执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承吉应偿还原告石万兴借款40000元及利息6720元,共计46720元,限于2021年2月12日前偿还10000元,4月4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9月21日前偿还偿还10000元,2022年2月1日前偿还167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