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良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5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923民初2030号 |
案号 |
(2018)桂0923执3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哲返还原告向远平、方登科履约保证金530000元;二、被告黄哲支付利息损失给原告向远平、方登科(利息的计算方法:以本金530000元为基数,从2012年6月1日起,算至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计;三、被告广西良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4-10 |
发布时间 |
2018-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桂0923执37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4-10 |
执行法院 |
博白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3934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阮家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9005615721481 |
登记机关 |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玉林市玉柴新城4#商住楼三楼北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