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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626********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081民初62号
案号
(2021)桂1081执3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西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潘俊确认尚欠原告黄丕靠货款本金28,568元及逾期滞纳金3,199元,被告以其放在原告处的货物抵销逾期滞纳金3,199元,所欠货款本金28,568元,被告定于2021年1月3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元,余下8,568元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付清; 二、上述款项被告潘俊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期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的,原告有权就所有剩余款项立即向靖西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594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计297元,原告黄丕靠自愿全部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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