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86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6)锡民二初字第0112号 |
案号 |
(2007)锡执字第000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至2006年7月6日,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确认结欠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货款1605022.72元,该款于2006年7月25日前支付401255.68元,于2006年8月25日前再支付401255.68元,于2006年9月25日前再支付401255.68元,于2006年10月25日前再支付401255.68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21660元、其他诉讼费15050元、保全费12170元,合计48880元,由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负担24440元,由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4440元,该款已由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预交,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5日前直接支付给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 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纠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07-01-24 |
发布时间 |
2015-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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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潘嘉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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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无锡市城南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