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大展宏图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F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12民初2469号 |
案号 |
(2021)鲁0812执1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爱一佳(山东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广东瑞曦科技有限公司货款65万元及占用款项期间的利息损失(以本金5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自2020年3月31日起计算至2020年4月17日止,共16天,利息967元;以本金65万元为计算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自2020年3月31日起计算至货款还清时止);二、爱一佳(山东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广东瑞曦科技有限公司违约金57,500元;三、爱一佳(山东省)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广东瑞曦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货物差价损失22.5万元;四、山东大展宏图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谷冬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0MA3PTQF421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济阳区崔寨街道中心大街1号崔寨商务中心440-3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