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新学途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6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111民初4637号 |
案号 |
(2019)湘0111执36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湖南省新学途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杨奕纯工资8 34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570元,由被告湖南省新学途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发布时间 |
2019-08-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湘0111执361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0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912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305167681X5 |
登记机关 |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
注册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8号德思勤城市广场B5栋122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