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浩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4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25民初19号 |
案号 |
(2021)豫0725执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二被告自愿连带支付原告款项155万元,分二期偿还,第一期于2021年1月15日前偿还100万元,第二期于2021年1月22日前偿还原告55万元;二、二被告如未按时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向本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9375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均由二被告负担;四、原被告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慧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046846186794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开企业城B2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