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车小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7民初2588号、(2020)粤06民终10765号 |
案号 |
(2021)粤0607执1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州车小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1000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525%计算);二、驳回原告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609元(原告广东好帮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州车小丫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劲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340165880P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