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0民初15386号 |
案号 |
(2021)沪0110执17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烜奕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余款1,188,039.36元; 二、被告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烜奕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1,188,039.3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7月1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还款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747516259H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1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