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2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204民初2605号 |
案号 |
(2021)豫0204执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委托出租协议》。二、被告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欠原告买桂梅租金1728元、违约金518元、赔偿金1990元,三项共计4236元。由开封市兴和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三、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双方别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5-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顾玉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204782215953M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省府西街3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