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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杜江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04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2325民特1014号
案号
(2021)新2325执3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杜江龙自愿向党宠返还借款本金50000元,其中于2020年10月30日前返还借款本金20000元,同时按照借款本金20000元,月利率18‰承担自2017年10月28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于2021年10月30日前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同时按照借款本金30000元,月利率18‰承担自2017年11月5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上款项均利随本清);二、若杜江龙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则党宠可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三、朱文军自愿对上述第一、二项调解协议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5-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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