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2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23民初2743号 |
案号 |
(2021)黔0323执2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重庆写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整合推广服务费388,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二、由被告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写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73,2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三、由被告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重庆写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律师费10,00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68.00元,减半收取4,184.00元,由被告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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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邓洪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332267064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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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洋川镇天台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