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辉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2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682民初10406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恢7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一、江苏辉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宜林,于2017年3月31日前给付原告缪日升借款668万元及利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计332万元,合计1000万元。二、案件受理费2928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缪日升负担。三、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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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宜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762824516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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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如皋市如城镇李渔路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