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顾广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0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422民初3号 |
案号 |
(2021)皖0422执11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被告顾广军所欠原告徐山江借款1500元,顾广军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还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顾广军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