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恒彩彩印包装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36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6民初16978号 |
案号 |
(2018)粤0606执70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恒彩彩印包装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民驰贸易有限公司清偿货款55798.74元及利息,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94.96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恒彩彩印包装厂负担担(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恒彩彩印包装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逐付给原告佛山市顺德区民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不作收退)。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6-04 |
发布时间 |
2019-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振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743692239W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口新基工业区华发路3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