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78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5民初53143号 |
案号 |
(2021)京0105执7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印纪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影象九九(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2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二、被告印纪娱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前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印纪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向原告影象九九(天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义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900754701583H |
登记机关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滨江南路6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