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蒋祖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521********54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521民初1773号 |
案号 |
(2021)皖0521执2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蒋祖宏所欠张聪聪鱼药款3000元,于2020年11月1日之前一次性付清。2二、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张聪聪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当涂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