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市瑞鑫发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8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82民初3372号 |
案号 |
(2020)苏0682执恢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通市瑞鑫发制品有限公司、房新建、瞿腊琴欠原告南通市伟鹏电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左明凤所有借款本息236万元,从2018年8月起于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南通市伟鹏电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左明凤8万元,直至还清为止。二、自2018年7月1日起,按当月所欠本金为基数,按月息6厘计算,被告南通市瑞鑫发制品有限公司、房新建、瞿3腊琴给付原告南通市伟鹏电脑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左明凤利息,当年利息于每年12月份一次性给付利息。三、若被告南通市瑞鑫发制品有限公司、瞿腊琴、房新建有一期未按上述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则可就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双方其他无争议。五、案件受理费用11450元,由被告南通市瑞鑫发制品有限公司、房新建、瞿腊琴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三被告于2018年9月底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房新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2660813429Y |
登记机关 |
如皋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如皋市下原镇沈阳居委会八组(原花园派出所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