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康美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28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9005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18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康美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中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9786513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4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047元,减半收取48523.5元,由被告河南康美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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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582880035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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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2号楼9层85、8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