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姜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3027********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2民初11770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57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0213606373】。1.一次性支付工程款37000元2.支付违约金3000元。3.支付一审诉讼费用498元。 三项共计404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