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2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781民初1434号 |
案号 |
(2018)鲁0781执2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借款本金7000000元、利息及罚息83975.91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2月24日,以后利息以本金7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自2018年2月25日起计算至贷款还清之日止); 二、若被告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支行有权对被告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权证号为鲁(2016 )青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82号中所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经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徐小一、脱丽丽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并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94元(已减半),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山东溢鑫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徐小一、脱丽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2-06 |
发布时间 |
2019-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鲁0781执2661号 |
立案日期 |
2018-12-06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11967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小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739275934J |
登记机关 |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州市昭德民营工业园(丰收一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