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李红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5********3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5民特39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李红卫自愿于2020年10月30日前向徐福年给付欠款59300元,并按照月利率5‰,承担欠款本金59300元,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徐福年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