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华翔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65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孟民一初字第78号 |
案号 |
(2017)豫0322执恢1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华、洛阳华翔包装有限公司愿在2015年5月26日前归还原告杜云红借款220万元,原告杜云红表示同意。二、原告杜云红放弃利息主张。三、原被告均不再要求李平和承担担保责任。本案受理费29100元,减半收取14550元,原告承担7000元,被告承担7550元,被告承担的诉讼费原告已垫付,在被告给付原告款项时一并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发布时间 |
2018-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7)豫0322执恢110号 |
立案日期 |
2017-10-10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075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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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兴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9706549302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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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洛阳市伊川县平等乡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