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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56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783民初1349号
案号
(2018)鲁0783执8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寿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向原告王鹏梅支付利息2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3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4-08
发布时间
2018-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783执899号
立案日期
2018-04-08
执行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223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乐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37456682248
登记机关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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