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谢婷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26********10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226民初6042号 |
案号 |
(2021)皖1226执12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2一、被告高勤坤、谢婷婷欠原告马常虎借款本金430000元,利息410000元,合计840000元。该款本金430000元于2019年1月30日前返还原告马常虎借款100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还原告160000元,2019年12月30日前还原告170000元;二、被告高勤坤、谢婷婷欠原告马常虎利息款410000元,该款于2020年6月30日前还原告20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还原告210000元。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4061元,减半收取7030.5元,由被告高勤坤、谢婷婷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