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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688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余劳人仲案字第58号
案号
(2018)赣0502执2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同意支付申请人黄敏工资、经济补偿等合计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25500元),申请人黄敏表示同意。二、被申请人新余市大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分八期付清,每期在当月的30日之前支付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柒元伍角(3187.5元)转入申请人黄敏账户(银行名称:新余市农商行,账号:622682021003397087,以公司转账单为准)。若逾期未付清,申请人黄敏可向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申请人黄敏同意放弃其余仲裁请求,本案一次性了结,不在存在任何劳资何劳动争议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18-07-20
发布时间
2018-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赣0502执2285号
立案日期
2018-07-20
执行法院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2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桂小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4076889969G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余高新区光伏路奥曼特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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