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孟州市麦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0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豫0825民初335号 |
案号 |
(2017)豫0825执2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炳偿还原告王胜利借款8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0‰计算,从2014年7月30日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届满之日止),限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二、被告孟州市麦威包装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600元,由被告张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8-03 |
发布时间 |
2017-1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豫0825执2154号 |
立案日期 |
2017-08-03 |
执行法院 |
温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328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艳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83060008303K |
登记机关 |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孟州市城伯镇赵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