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源海源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54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05民初5528号 |
案号 |
(2021)豫0305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各被申请执行人连带偿还申请人代偿款及违约金共计1583480元(以118228.5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8日至2021年元月20日止产生的违约金已经单独核算,故,违约金及代偿款共计1583480元)。二,洛阳美海商贸有限公司,洛阳盛捷商贸有限公司,济源海源化工有限公司,张锴映,张作海,张爱国,张振江,张佩佩,张爱叶,王定义,芦寸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向原告案诉讼费7431元以及执行费由各被申请执行人共同承担。四,被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五,将被申请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锴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01075446824E |
登记机关 |
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源市汤帝中路空中花园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