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64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13民再109号 |
案号 |
(2021)辽1303执2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龙城区人民法院(2018)辽1303民初65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黄国军其他诉讼请求”;二、变更龙城区人民法院(2018)辽1303民初65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黄国军借款利息444054.79元(524054.79元-80000元)”为:“一、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付黄国军借款利息14.8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2300元,减半收取6150元,由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150元;黄国军负担5000元。再审案件受理费7961元,由再审申请人朝阳世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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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侯文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303716467714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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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