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霍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302********04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302民特472号 |
案号 |
(2021)辽1302执3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刘彩贤与申请人霍岩于2020年8月24日经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4-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