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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29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1822民初840号
案号
(2020)皖1822执8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德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两被告胡文波、凌玲欠原告宁向阳本金15万元、利息4.5万元以及本案诉讼费用2100元,合计19.71万元,此款在2020年4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二、原告宁向阳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00元,由原告宁向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德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4-24
发布时间
2020-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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