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万国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0421********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422刑初86号 |
案号 |
(2020)甘0422执14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万国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2028年7月23日止。罚金自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二、已查封、扣押财产(详见财产清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五百二十一万五千零九十元,美元五千元,上缴国库,其中向被告人万国锋、卜任贤共同追缴二百三十一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会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