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杜万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2********25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0422民初3866号 |
案号 |
(2021)皖0422执1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万江偿还原告陈秀云借款39000元,自2020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偿还5000元至借款偿还完毕止;二、如被告杜万江对上述任一期还款逾期,原告陈秀云可就未履行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76元,减半收取488元,由被告杜万江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