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2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仲字第235号裁决书 |
案号 |
(2020)粤19执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31209600220】。(一)被申请人李剑伟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西藏光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回购价款13000000元以及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日止的利息6020900元;并自2018年8月1日起至付清股权回购价款之日止,以13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向申请人西藏光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二)被申请人申请人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李剑伟承担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剑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13006828110299 |
登记机关 |
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3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