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晋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14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8民初00876号 |
案号 |
(2019)沪0118执3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晋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思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54,000元; 二、被告上海晋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上海思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954,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9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三、被告张俊对被告上海晋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5-13 |
发布时间 |
2019-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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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791491298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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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青浦区公园路666弄83号3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