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营瑞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26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591民初2627号 |
案号 |
(2020)鲁0591执1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东营瑞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河南瑞玛防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票面金额款项10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3月8日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时间 |
2021-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5023126442430 |
登记机关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营银座城市广场B2区3层323号 |






